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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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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5-06-19

    一、关于我们

    1.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何种组织?

    广东省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710月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成立,是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减免资格的公益性团体。业务范围包括:资助贫困学生、有重大困难教职员工,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建设、更新、维护教学和科研设施,扶持重点课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支持、投入教学事业有关的公益慈善项目,并支持一切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的项目。

    基金会积极争取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的慷慨资助、拓宽教学、科研资金的渠道,增强学校长远建设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我们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全面支持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加快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进程。

    2.基金会如何管理捐赠款?

    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对捐赠者的每一笔捐赠都认真负责。为了使捐赠款项发挥最大的效能,基金会本着“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奖励、择需资助”的原则,严格遵循捐赠者的意愿合理使用基金,并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对捐赠款项进行严格管理。基金会每年按时参加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年检并完成年度审计报告。

    3.基金会公开收费标准?

    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公开收费项目

    二、捐款方式介紹

    1.捐款是否会产生手续费?

    捐款不会有手续费用产生,包括使用在线捐赠。

    2.我想了解在线捐赠。

    只要您的银行卡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即可使用在线捐赠。为了能够更好地为您服务,我们希望您在线捐赠的同时填写一些个人信息,基金会将保证您个人资料的安全。

    3.我想了解其他捐赠方式。

    详情请点击捐赠指南

    三、捐款收据相关问题

    1.捐款是否会有收据,会有报税效力吗?

    有。开具广东省民政厅接受捐赠的正式收据。根据20083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它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所得税中扣除。根据20081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广东省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2018年经广东省民政厅审批的,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减免资格的公益性团体。

    2.捐款收据资料错误或者遗失该如何处理?

    如收据资料有误,请联系我们,并将收据寄(送)回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书面附上收据资料错误原因,基金会秘书处核实资料后重新开具收据。

    如果收据遗失,根据捐赠者提出要求,基金会秘书处可在收据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咨询和查询

    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来电洽询07592388945,我们会为您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处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