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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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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谢方式

发布日期:2025-06-19

为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慷慨捐赠,广东医科大学对所有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而捐资的单位和个人以不同的方式表示敬意,鸣谢方式如下:

(一)对捐资500万元以上者,捐资额度达到单体造价一定比例的,可享有校内楼宇、建筑物的命名权。

(二)对捐资100万元以上者,举行捐赠仪式,根据捐资额度不同可聘为广东省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

(三)对捐资10万元以上者,学校为其颁发捐赠纪念证书及“广东医科大学教育贡献奖”纪念牌。根据捐赠用途,还可以捐赠者名字命名相应捐赠项目。

(四)对捐资10000元以上者,学校制作并为其颁发捐赠纪念证书和捐赠特别纪念册,收录捐赠者及捐赠具体情况,永久留存。

(五)对捐资1000元(人民币,外币按捐赠时对应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下同)以上者,学校为其颁发捐赠纪念证书。

(六)对于实物捐赠,基金会按公允价值入账,参照上述办法给予捐赠者表彰和奖励。    

(七)其它鸣谢方案可与捐赠者协商。